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沈阳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1、柜面办理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单位经办员代办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到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铁路分中心除外)。
2、网上办理
登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出境定居、死亡、偿还组合贷商贷部分三种提取方式不适用)
二、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房提取限额:
职工符合本条的规定,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费用。
2、租房提取限额:
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阳9市城区的,提取限额为每月1200元;
房屋坐落地址在4个县(市)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的,“提取方式”栏选择“其他转账”,并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银行名称及账号。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支付给收款单位。
沈阳公积金集中封存提取条件?
沈阳公积金集中封存提取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未重新就业或已就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2、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3、住房公积金转入中心指定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
沈阳新的公积金政策是什么?从什么时间开始实行啊》?
自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要求单位对公积金少缴漏缴部分予以补交
沈阳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比例?
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最低缴费基数为沈阳市各区、县(市)最低工作标准。
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东陵区(浑南新区)、沈北新区、于洪区为1620元。
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为1350元。
沈阳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620×5%=81元;个人:1620×5%=81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